李清照,号易安居士,汉族,生于(1084年——1155年),齐州章丘(今山东章丘)人,宋代女词人,有“千古第一才女”的称号。
李清照生于书香门第,家境富裕,父亲精通经史,善常散文,母亲王氏也知书达礼,在这样的家庭环境下,小小李清照,就很有文***,再加上资智聪慧,勤奋好学,童年已异于常人。
当清照渐渐长大,由无忧童年,慢慢到“长发及腰时”,刚好18岁了,父母便托媒人,把她嫁给了21岁的赵明诚,赵家也是富贾一方,家境殷实,且赵明诚喜收藏,金石文物古董。
婚后两人,感情极好,夫唱妇随,形影不离;闲瑕之时,二人常携手漫步于花园,看春花之烂漫,赏月光之明媚,听潺潺之流水,踏青青之山野,时而吟诗作赋,时而作词附耳,人生如斯,夫复何求?
这段时间是李清照一生,最幸福,最快乐的时光。
李清照喜饮酒,没事常泛舟湖上,一边饮酒,一边赏着荷花,任凭日转星移,常留恋而忘返,有诗词为凭:“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藉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
时光匆匆,斗转星移,一晃好多年过去了,中间,李清照与丈夫移居青州。
忽一日,金兵南下,挥师直捣青州,到处烧杀抢夺,无奈李清照与丈夫,只好续续南下,在逃难途中,丈夫病逝,可怜她只好,草草办了丈夫后事,带着丈夫留下的金石文物,及很多藏书,孤单一人,亡命天涯。
逃难间,李清照愤然写下:“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惊世佳作。
后来,李清照,无依无靠,生活凄苦,在万般无奈下,只好嫁给一个叫张汝舟的人;然张汝舟此人,表面对李清照很好,其实只是为了,想得到李清照的文物,后被清照识破,并通过举报张汝舟作***考举,犯欺君之罪并使张汝舟发配,才得以摆脱恶魔。
李清照,是宋代杰出的女词人,号易安居士。李清照的父亲是北宋著名学者李格非,她在21岁的时候嫁给了当时的名士赵明诚。李清照婚后,与赵明诚吟诗作画,夫妻相敬如宾。有人说,在赵明诚亡故后,李清照该嫁给了张汝舟,这是真是***呢?
张汝舟早年只是一名小吏,在北宋徽宗崇宁二年中了进士,官任右承务郎。有人说,49岁的李清照就是嫁给了这个张汝舟。但是,妙缘觉得李清照改嫁之事不可能存在。
原因如下:
1.在赵明诚死后,推算李清照与张汝舟的行踪来看,不足以存在改嫁之事。
2.赵明诚的外甥谢伋在著作《四六谈麈》中并没有提及李清照改嫁的事情,反而引用了李清照对赵明诚表示坚贞的祭文,“坚城自坠,怜杞妇悲深”。
3.李清照曾经写过自传性文章《后序》,如果李清照改嫁,那么他应该在自己的自传文章中提到,但从《后序》的内容来看,显然是没有的。
4.李清照夫妇曾经合著《金石录》,其半部分由赵明诚撰写,在赵明诚死后,其余部分由李清照完成,且李清照讲过“虽处忧患而志不屈”。
首先要表明李清照晚年并没有改嫁。我们应该为李清照再嫁之千年污点翻案,还千古第一才女清白了!
一直以来,关于李清照在其丈夫赵明诚去世之后,再嫁张汝舟的说法,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似乎已成定论了。就算有少数人发怀疑之音,也被这个“定论”的主流大潮湮没无闻。李清照到底有没有再嫁这个问题,除了牵涉到一个历史真相问题,还牵涉到一个道义的问题。其再嫁与否,其实没有什么大不了,放在如今根本不值一提,更抹杀不了她在文学上的伟大功绩。但是李清照做为中国历史上“千古第一才女”,如果她没有再嫁,却硬是“造谣”“污蔑”其再嫁,这就是道义上的问题了。所以,这个问题还是要搞清楚的。千载之下,还其一个清白。
关于李清照再嫁一事,最早传出来的是胡仔、赵彦卫、李心传等人。他们和李清照同属宋朝人,时代相近。所以,他们的记载被做为“信史”,成为李清照再嫁的“铁证”,讹传至今。但清朝大学者俞正燮却提出异议。他在《癸巳类稿》中的观点是:李清照再嫁是当时无学小人编造的;这种编造传说因为南宋的偏安纷乱扰离,未能纠正澄清。为了证实这种论断,俞正燮指出早期记载“易安再嫁”的书本身不可靠。如指出赵彦卫的《云麓漫钞》所记载的李清照“投内翰綦公崇礼启”文笔劣下、中杂有俚语,绝非李清照之风格,定是被人篡改了。又如指出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书“***鄙恶***,比其事为文案,尤恶之”。且李心传和李清照相隔万里,有误听误信之嫌。即此书不可靠之论。俞正燮虽然努力拨乱反正有余,但让世人信服力不足。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来支撑。
辅证之一:李清照丈夫赵明诚死亡时间是公元1129年八月,而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一书记载的李清照和后来的再嫁丈夫张汝舟打官司离婚的日期是公元1132年九月(是时二人结婚已有半年),前后不到三年时间。按照宋朝法律,李清照死了丈夫,必须守丧三年。如若不守满三年而改嫁,要判“徒三年”的刑罚。这种规定,做为知书达礼、名满天下且又出身名门望族的李清照不可能不知道,更不可能不守这种礼法和刑法。再则,“前夫”赵明诚是朝廷命官,宋朝有“官宦之妇,不得改嫁”的礼法。就是说,在这么一个时间里,法律和道德都不允许她再嫁。
辅证之二:宋人赵彦卫的《云麓漫钞》一书所记载的李清照上綦公崇礼启一文中有“以桑榆之晚节,配兹驵侩之下才”之语;且这李清照离婚这个事竟然还受到当时朝廷亲自过问。试想当时的南宋朝廷,偏安江南,正为辽兵进攻的事整天焦头烂额的时候,皇帝哪有时间和闲心管这两口子闹离婚的事?于情于理均不合逻辑。
辅证之三:李清照晚年的作品之中,找不到她改嫁的“蛛丝马迹”。但在其夫赵明诚死后第四年时候,她写的《上枢密韩公工部尚书胡公并序》中却有“间阎嫠妇”“嫠家父祖”之语,说明她在公元1133年的时候还在守寡,何来1132年再嫁张汝舟之说?李清照在写《金石录后序》中提及自己丈夫死病后,受尽病痛折磨且没地方去的困境,且当时已五十二岁。一个病怏怏的老太婆,怎么可能改嫁?
辅证之四:和李同时期的宋朝儒学大家朱熹、洪迈等也没有关于李清照再嫁的只言片语。朱熹做为理学创始人,礼教的规范者,像李清照这样的名人再嫁的事最是忍受不过的,不可能不在其著作中只言不提。但朱熹提到李清照却只说了她是“本朝妇人...能文者”之类称赞的话。可以想见,朱熹是不信李清照改嫁的。以朱熹的分量,李没有再嫁的事实明矣。
综上所述,李清照做为千古女词帝;文章落纸,人争传之;“忠愤激发,意悲语明”的才女且出身于名门望族的成长背景以及人格品质,再加上她和赵明诚肝胆相照,感情坚如磐石,让人很难相信她再嫁了。时至今日,我们应该为李清照再嫁之千年污点翻案,还千古第一才女清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