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1.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具体需要结合各地地方的规定。
2.通常领导干部要注意自身的言行,各地一般会有严禁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子婚宴等要求,严禁借机敛财,不准使用公务车辆操办婚宴等,这也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点之一。需要领导干部增强自律意识,带头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尚,带头反对大摆宴席,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特别是在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方面尤为要注意。各地要求不同,具体的建议咨询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的干部监督科或者纪委党风室。
县处级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以任何人名义通知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参加,或收受其礼品、礼金。
婚丧宴席不得超过20桌;分多次宴请的,累计也不得超过20桌。另外,本人及近亲属过生日、迁新居、职务升迁、上学等喜庆事宜,不准宴请近亲属以外人员。不准动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更不准动用公款、公物请客送礼。不准用公车操办婚事,丧事用车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能协助他人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收钱敛财,更不能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县处级干部参与操办婚事和喜庆事宜要提前一周报告,丧事要在事后一个月之内报告。副科级结婚宴席规定如下:
(一)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二)严禁借婚丧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严禁以单位名义组织宴请和使用单位名义致贺或吊唁;
(四)严禁用公款送礼;
(五)严禁收受、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
(六)严禁使用公务用车;
(七)严禁擅自放***和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交通秩序;
(八)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事宜的费用;(九)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
(十)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