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首先,目前地产项目的销售模式主要有三种,分别是自销、独代、联代。
第一,自建销售团队,也可以成为营销一体化。
其实就是项目从设计开发一直到销售都是就开发商管控,这个模式的代表就是碧桂园,几乎所有项目都是自销团队完成业绩。
第二,独家代理。
传统情况下,开发商负责将房子建成,代理商和开发商签订销售合同,负责将房子卖出去,从业绩中提点。在一个地产项目里面只有一个代理商就是独家代理。
第三,联合代理。
随着房地产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开发商以及代理商都随之进行变革。
开发商为了实现更高的业绩,代理商为了追求更多可代理的项目,于是出现了同一个项目内出现两家甚至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对同一个项目进行销售。
利润方面的话,一般来说,联合代理各个代理商的提点机制都是一样的,以业绩为准。
即使是像保利这样拥有自己代理公司(保顾),其提点和管理机制和外面的代理商(世联、易居等)是一样的,以保证场内各代理商公平竞争,发挥最大营销效能。
房地产公司销售费用一般包括销售前期费、销售推广费、合同交易费等、销售代理费和其他费用。单独设立销售机构的销售机构的费用也计入销售费用。 销售前期费:核算与销售相关的一些前期费用,主要分不能出售的样板房装饰费用(包括硬装饰和软装饰)、售楼处建造与装饰和其他。售楼处建造与装饰费用分为两块,售楼处建造部分指的是临时搭建的售楼处,在房屋销售完毕后要拆除的那种建筑所需花费的建造费用,如果利用***、商场或住宅来暂做售楼处用的,其建造费用在开发成本中反映,不在此处反映。售楼处装饰部分为售楼处的内部装修工程费用。其他为和房屋销售相关的一些其他前期费用,如样板房、售楼处的物业维护费等。 销售推广费:主要是与销售相关的媒体广告费、广告制作费、展位费及展台搭建费、户外发布费、围墙彩绘费、宣传费、灯箱制作费、展板制作费和楼书印刷费等。 合同交易费等: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交易时开发公司所需交纳的交易手续费用,而非代收代付客户部分的交易费。另外还包括付给交易中心的网上服务备案费等。 销售代理费:该项费用是销售费用中的主要费用之一,是开发公司委托代理公司进行销售所支付的佣金,一般开发商均和所指定的代理公司签订相关代理协议,根据合同上的有关条款支付销售代理费,该科目核算按代理合同计算的应付代理费,包括已付和已计提尚未支付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