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悟空邀请!我们汕头众所周知,彩礼很低,由男方送给女方,有多少彩礼一般都陪嫁过去,女方有钱的话会陪嫁更多。
酒宴席方面都是海鲜类,普通的每卓八人要三千元左右(包括硬中华、名酒),高级的每卓五千以上(包括软中华、名酒),现在大部分没有收亲朋好友的贺礼,风俗习惯大同小异。
我生活在甘肃金塔县,由于地方不同,习俗也不同,下面说一下金塔的习俗:
在过去首先要议婚,就是把男女双方的八字合一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女不见面,只要八字合适,就算定下亲事了,现如今都是自由恋爱。
接着是订婚,男方家带上成双的布料,衣服,点心,酒等去女方家,这个习俗在农村有些地方至今还有。
还有彩礼,过去条件不好,有的一二百元,多则五六百,在那个时候也算是多了。而今,我们金塔的姑娘,农村的多的五六万,少的一二万,把姑娘嫁出去,也所剩无机,而城市的姑娘都是倒贴。
选定婚期,就是男女双方根据八字选择结婚吉日。
结婚的这天,男方到女方家娶亲,女方家侄儿,侄女故意闭门不开,男方亲人则从门逢塞入开门钱,也就是红包,才肯开门,女方家送姑娘则陪嫁一对碗,叫衣饭碗。
结婚后三天还要回门。
不过现在有好多礼议都没了。
结婚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以前男女双方互不相识,俩人一起走进婚姻殿堂都是靠媒婆来完成的。
我们这里把媒婆称为媒人,即使现在普遍实现了自由恋爱,男女双方到了谈婚论嫁的阶段,也要请媒人出来作媒,为什么俩人已经谈好了还要请媒人呢?他有两大好处,第一,明媒正娶,男女双方父母认为咱家的孩子的婚事是通过媒人介绍的,名正言顺,否则就要被邻里瞧不起,所以无媒不成婚。第二,媒人的使命,双方请出媒人后,就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媒人就开始发挥他(她)的作用,女方提出各种要求,比如金戒指啦、金颈链啦,名牌衣物啦,最后还有礼金等等,全靠媒人将女方的要求传达到男方来实现完成,如果男方经济条件差或者父母吝啬,女方的各项要求及礼金就会打折扣,媒人就有压力,为完成使命,媒人要频繁往返于双方家庭,凭自已的三寸不烂之舌,使双方达成妥协。
婚期到了,媒人是有功之人,农村人结婚要安排三天筵席,名为三礼,从第三天开始为过三礼,第二天为二礼,第三天为正期,这三天都要把媒人侍奉在首席,由家里最尊贵的客人如舅父、姑父作陪,自然媒人的礼金是少不了的,婚后第二天由男方父母带上礼品,酬谢媒人,媒人谢幕。
从古到今,媒人作为婚姻中的一个环节,觉得有他存在的必要性,特别是相处期间男女双方感情出现危机,通过媒人对双方父母做工作,可以及时修复感情上的裂痕,这是任何人不可替代的,也许这就是民俗文化的魅力吧。
我们这边没有,我也庆幸没有,看了网上好多婚闹的,很恐怖,结婚本来就是高高兴兴,漂漂亮亮的,被婚闹弄的狼狈不堪,要是我估计会翻脸,你小打小闹的可以,别过分,下狠手的来,真的很过分,希望这种风俗能慢慢扼制不要再有
我家乡在广西蒙山县南部,简称“蒙南”。蒙南的结婚习俗,自有其不同之处。蒙南地方的男婚女嫁,解放前均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而定。一般女子在十一二岁就由父母许配,十六至十八岁即要结婚,如超过十八岁未嫁的女子,就会被乡人讥笑为“老女”了。一直到1949年解放之后,才放宽,结婚男女允许约定相亲见面。
我们蒙南地方,习俗上,婚礼方面,还继承一些旧例。仍须经过“请庚”、“论成”、“过报”、“行聘”等礼仪。
所谓“请庚”,就是将女方的出生年月日时(即八字)拿给男方,男方把男女双方“八字”请***先生“合命”而择就结婚吉日。
“论成”礼,又称文定礼,即男方备红包、茶叶、槟榔、鸡、猪肉、饼、糖等礼物,由媒人送到女方报之以成。家乡有俗语云:“饮了人茶是人妇,百年不嫁是***”。
“过报”礼,婚姻嫁娶到了这时,除备办上述论成之时礼物外,还须送相当数字的“聘金”(即家乡话所说的“身价银”)按现在家乡惯例,不少于二三万元人民币。连同结婚吉日、对首帖式、红包(如报金、席金、月老利市)等合成一担,由媒人和承担者送到女方报日。过礼这天,男女双方常请外祖父母、舅父母、姑母等重要亲人前来吃“过报酒”。
“行聘”礼在迎亲之日,装礼担外不能少柏枝桂子、青葱绿蒜。组织迎亲队伍驱车迎新娘子去。然后经过拜堂和拜茶便可送入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