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的办理即登记结婚,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女方户籍在荔湾区,男方户籍在海珠区无法在越秀区办理结婚登记。越秀区虽然是女方居住地,但不是其户口所在地。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广州美心心婚姻服务中心于1991年10月29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潘勇中,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婚姻介绍服务;礼仪服务;婚庆礼仪服务;翻译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网络文化经营等。
这是一个比较正规的婚姻服务中心。